根据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取消了对晚婚晚育的奖励,但我国《婚姻法》第六条仍规定鼓励晚婚晚育。因此,晚婚晚育假是否应该完全取消,需要在地方人大立法中规定。地方修正案生效前,晚婚晚育的规定仍可适用。目前,计划生育法不再对晚婚晚育进行限制,晚婚假在部分地区已经正式取消。
一、2023年还有晚育假吗?1.取消晚婚晚育的假期。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婚假3天。
2.宫内节育器:自手术之日起休假3天,7天内不得安排重体力劳动。
3.取宫内节育器:休息1天。
4.计划生育流产、引产: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后流产者有权享受42天产假。
5.产假:现在,晚育假和独生子女假已经取消,但按照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妇可以获得延长产假的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虽然各省标准不同,但大多数省份在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之外,又延长了60天产假,还规定了配偶陪产假。
二、关于婚假的常见问题一、婚假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四章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婚丧嫁娶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
二、婚假的有效性
1.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婚假的有效期。一般来说,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规章制度来规定婚假的有效性。
2.对于公司来说,一般规定员工必须在一年或半年内休完婚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福利。
3.婚假必须一次性休完,不能分开使用。
三、关于二次婚假的规定
再婚者和第一次结婚的人一样,应该享受婚假。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员工享受3天婚假。
关于再婚职工的婚假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已经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职工婚假规定的精神,再婚职工与初婚职工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用人单位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其与初婚职工同等的婚假待遇”。
取消晚婚假是对假期的压缩,所以部分地区延长产假,增加育儿假,意味着假期大幅增加!
比如,上海省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一)综合考虑国家政策导向、地区平衡、基金承受能力、社会影响等因素,将产假由30天延长至60天;增加育婴假,明确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子女年满三周岁前,每年可以享受育婴假五天。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我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放。”
比如浙江省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为了更好地保护生育妇女的身心康复,条例规定,在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的基础上,妇女生育一个子女,延长产假60天,共计158天;二孩、三孩产假延长90天,共计188天。同时,夫妻双方在子女满三周岁时,每年可以享受10天的育婴假。
三、各地产假规定江西规定,除国家规定的假期外,符合生育条件的夫妻,给予60天产假和15天护理假。
宁夏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产假在原有98天的基础上增加60天,并给予配偶25天护理假。按照夫妻合计,一共可以休183天。
根据北京等地的规定,符合规定生育的妇女产假可以由国家规定的98天增加到30天,共计128天;并增加配偶产假15天。
广东省规定法定生育奖励增加50天,由此产假增加至178天。
在此之前,广东省女职工产假为128天,其中产假98天,奖励假30天。剖腹产等难产可增加30天。也就是说,现在奖励假延长到了80天,产假至少可以享受178天,剖腹产等难产的情况可以在产假的基础上增加30天。在基本产假的基础上,广东208天最长。此次修改,陪产假没有调整,仍为15天。
此外,根据这一规定,目前在广东休产假的女职工也可以享受50天的延长假。即2016年9月29日后依法生育的,以及之前依法生育且法定产假未满的,可按新规定享受80天奖励假。2016年9月29日前依法生育且法定产假已满的,不适用本规定。
计划生育假期的规定,其实就是计划生育假期的安排。因为我们国家的强大,计划生育假期充分考虑了大多数人的利益。为了让尽可能多的产妇能够有一个舒适安全的分娩期,国家每年都会做出相应的计划生育假期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