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进行建设、铺设或拆除、修缮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淤泥及其他废弃物。根据建筑垃圾的产生源的不同,可以分为施工建筑垃圾和拆毁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如何处理
建筑垃圾中的许多废弃物经分拣、剔除或粉碎后,大多是可以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的。
1、利用废弃建筑混凝土和废弃砖石生产粗细骨料,可用于生产相应强度等级的混凝土、砂浆或制备诸如砌块、墙板、地砖等建材制品。粗细骨料添加固化类材料后,也可用于公路路面基层;
2、利用废砖瓦生产骨料,可用于生产再生砖、砌块、墙板、地砖等建材制品;
3、渣土可用于筑路施工、桩基填料、地基基础等;
4、对于废弃木材类建筑垃圾,尚未明显破坏的木材可以直接再用于重建建筑,破损严重的木质构件可作为木质再生板材的原材料或造纸等;
5、废弃路面沥青混合料可按适当比例直接用于再生沥青混凝土;
6、废弃道路混凝土可加工成再生骨料用于配制再生混凝土;
7、废钢材、废钢筋及其他废金属材料可直接再利用或回炉加工;
8、废玻璃、废塑料、废陶瓷等建筑垃圾视情况区别利用;
9、废旧砖瓦为烧粘土类材料,经破碎碾磨成粉体材料时,具有火山灰活性,可以作为混凝土掺合料使用,替代粉煤灰、矿渣粉、石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