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至12点,下午2点30分至5点30分,周六、周日为法定双休日。另外,每年的元旦、除夕、情人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等特殊日子的上午,婚姻登记照常办理。
婚姻登记男女双方必须是自愿结婚,目前年龄上规定,男年满22周岁,女年龄满20周岁。双方均无配偶,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进行婚姻登记时,男女双方需带上居民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婚前检查报告,以及3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证件照,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