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鞭炮的习俗在我国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了。《荆楚岁时记》记载,正月初一,鸡叫第一遍时,大家就纷纷起床,在自家院子里放爆竹,来逐退瘟神恶鬼。当时没有火药,没有纸张,人们便用火烧竹子,使之爆裂发声,以驱逐瘟神。
到了唐朝,鞭炮又被人们称为“爆竿”,大概是将一支较长的竹竿逐节燃烧,连续发出爆破之声。
后来,炼丹家经过不断的化学试验,发现硝石、硫黄和木炭合在一起能引起燃烧和爆炸,于是发明了火药。有人将火药装在竹筒里燃放,声音更大,使得火烧竹子这一古老习俗发生了根本变化。北宋时,民间已经出现了用卷纸裹着火药的燃放物,还有单响和双响的区别,改名“爆仗”,后又改为“鞭炮”。
放鞭炮这种习俗反映了中国古代劳动人民渴求安泰的美好愿望。无论是过年过节,还是结婚嫁娶,进学升迁,以至大厦落成、商店开张等等,只要为了表示喜庆,人们都习惯以放鞭炮来庆祝。甚至在很多地方老人去世也会放鞭炮,但不是为了庆祝。各地的习俗不同,鞭炮的用途也不同,但大多都是为了庆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