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国际航空,手提行李的总重量以7公斤为限,每件行李的体积不得超过20×40×55厘米。超过上述重量或体积限制的,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旅客不得在托运行李内夹带重要文件和资料、外交信袋、证券、货币、汇票、贵重物品、易碎易腐物品,以及其他需要专人照管的物品。承运人对托运行李内夹带上述物品的遗失或损坏,按一般托运行李承担赔偿责任。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整、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在正常操作条件下完全装卸和运输。对包装不符合要求的行李,承运人可拒绝收运。
乘坐国际航空,手提行李的总重量以7公斤为限,每件行李的体积不得超过20×40×55厘米。超过上述重量或体积限制的,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旅客不得在托运行李内夹带重要文件和资料、外交信袋、证券、货币、汇票、贵重物品、易碎易腐物品,以及其他需要专人照管的物品。承运人对托运行李内夹带上述物品的遗失或损坏,按一般托运行李承担赔偿责任。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整、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在正常操作条件下完全装卸和运输。对包装不符合要求的行李,承运人可拒绝收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