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并不属于什么银行,而是参照了商业银行法管理的地方性农村银行类合作金融机构。
农村信用社一般指的是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简称为农信社,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是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有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所有资产对农村信用社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其合法权益、财产以及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其主要任务是筹集农村的闲散资金,为农民、农业以及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按照国家法律与金融政策规定,调节和组织农村基金,支持农村综合发展和农业生产,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与社员家庭经济,限制与打击高利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