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回购指资金融出方将资金融给资金融入方,收取有价证券作为质押,并在未来收回本息,并解除有价证券质押的交易行为。简单解释就是主动借出资金,获取债券质押的交易就称为逆回购交易,此时央行扮演投资者,是接受债券质押、借出资金的融出方。
投资者或金融机构也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和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逆回购交易。在当前稳增长的政策目标下,保持合理流动性成为2012年央行货币调控的重要目标。日前召开的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第三季度例会就提出,要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引导货币信贷平稳适度增长,保持合理的社会融资规模。
不过,相比于逆回购的频繁使用,下调准备金率的货币工具使用正变得相对谨慎。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就认为,尽管年内存在小幅降息和降准的可能,但在经济增长企稳缓步回升、物价见底反弹、货币存量较大、房价出现反弹以及存贷款市场实际利率已趋于下行的背景下,货币政策大幅宽松的必要性已有所降低。